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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BGZC22-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仑区文化中心招标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营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北仑新碶长江路东侧,区府路以北,四明山路以南,东侧紧邻凤凰山商业街和北停车场。
项目规模及内容概述:总用地面积30760㎡,总建筑面积75524.31㎡,地上建筑面积48610.4㎡,地下建筑面积26913.91㎡。主要建设内容为北仑大剧院(包含1200座大剧场、400座小剧场、200座报告厅)、北仑区文化馆、地下停车库、地下连接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预计本项目建设期为4年,实际建设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北仑区文化中心的运营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招标控制价:120.75万元。
招标标段数:1 个标段。
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投标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发售地点: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5.2 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转账支票、网银支付。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5月26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拒绝投标(以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请各单位尽早提交投标保证金,仔细办理缴款手续,考虑银行转账办理时间等因素,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帐 号:22010122000119736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注:(1)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形式办理;
(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 5 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日内退还。
6.1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投标方式,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因疫情期间快递速度较慢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由此引起的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确保送达时间在2022年5月27日9:00前(邮寄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收件人:陈晓露,联系电话:87298497),否则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遗失以及投标文件破损而导致投标无效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邮寄包装上分别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6.2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0.190.61.234/live),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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