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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海曙区智慧停车系统工程第三批次项目(石碶街道核心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NBHSWQT124
2、项目名称:海曙区智慧停车系统工程第三批次项目(石碶街道核心区)
3、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停车系统(含道路停车设备、数据中心设备等)、交通设施、停车场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4、采购预算:5374515元;
5、最高限价:5374515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
(2)拟在2021年12月29日16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3)收件人:朱佳慧、周健 联系方式:13505745632、13056732296
注: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且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3、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可立即离开。递交时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未履行报名手续或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RMB40000元)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布政巷科创大厦18楼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574-8711780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
联系人:朱佳慧、周健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
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可微信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可加入微信开标群,并在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4、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5、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本公告第九款内容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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