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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项目轨道3号线二期西卫桥村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拆除范围: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西至未名道路,北至北环东路的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2.2 拆除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368.01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2251.39㎡,砖木、木结构房屋779.03㎡,钢结构房屋3337.59㎡)。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172468元;②残值评估值:360609元。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被拆房屋的原有室内地坪面持平,保留原有的场内道路,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6 安全要求:合格。2.7 招标范围: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西至未名道路,北至北环东路的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2.8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2.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系统”);3.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系统”完成信息录入;3.5 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请在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信息表(翻阅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发送至邮箱710367977@qq.com中;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5.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5号楼114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东路699号(创意1956)6组团H工作室联系人:王瑶红、方海杰电话:0574-8763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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