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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渣处理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0-13 13:43:21     阅读:次

 

一、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渣处理服务

三、招标内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渣交由第三方进行异地处置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六、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内容:

    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公园路一号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4-862223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

联系人:李淑媛、丁振东、张谭舒缨

电话:0574-26896676、26896673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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