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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场站及管理用房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场站及管理用房零星维修服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5日。
六、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内容:
各供应商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密封后送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外地可邮件送达,电子邮箱:438633959@qq.com,传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军、高书焓
电话:0574-88090336、88090039
传真:0574-87425386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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