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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7月22日
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上施二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QT065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上施二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598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98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1 | 本项目共采购18台电梯,主要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接招标人(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2)安装工期:9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及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11日14: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RMB9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8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姚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74-88447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室
项目联系人:王政
电话:0574-88103779,15067422515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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