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5-07 11:30:51 阅读:次
一、项目概况 海曙区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NBHSWQT034
2、项目名称:海曙区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海曙区农村饮用水现有的39个供水站的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并提供水质检测服务等工作。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日。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遇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减少数量或终止合同。 | 年度费用:845234元; 三年费用:2535702元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三)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RMB1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部新城支行
帐 号:94160154740001955
户 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特别提示:①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②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须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5.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13586543489 传真:0574-8741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