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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白云路(松洋路-尚桥河)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20]17号文件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合作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南起自松洋路,北至尚桥河,与已建白云桥接顺,自南向北与规划道路一、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三、规划道路四及规划道路五相交。
2.2建设规模:全长1436米,道路标准宽度24米,沿线新建3座箱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景观绿化修复等市政设施附属工程。
2.3项目总投资:13616.13万元。
2.4合作期限:5年。
2.5建设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白云路(松洋路-尚桥河)道路工程的投融资、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和交付,以及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办理。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主设计师)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0年12月份、2021年1月份、2月份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7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且联合体牵头人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查询的数据为准)。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10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或奉化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23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形式:银行电汇
收款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虚拟子账户:231000003436009000745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咨询电话:0574-88589092。
6.合作意向金
6.1 金 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奉化交通银行奉化支行
银行账号:308006278018170043727
6.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574-59515516。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合作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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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三)。
7.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下同),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进入开标现场,并满足其他防控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4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出具)。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98号
联系人: 樊先生
电 话:0574-59515535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 话:0574-885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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