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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税东区停车位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停车位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保税东区
2.2 招标控制价:2563137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建设主要内容:道路桩号 K0+020—K0+500 处道路两侧的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压缩改造,将现状 4.5m 外侧人行道挖除,改造为混凝土路面结构并加铺彩色涂料。其中内侧 3.2m 宽路面与现状非机动车道外侧的 2m 混凝土路面共同组成 3.2m+2m=5.2m 的停车位。外侧 1.3m 宽路面设置人行道,本段总计增加 192 个垂直停车位.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4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①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各区域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②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保税区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建项目。如系统中该项目负责人状态显示为“未解锁” 或“锁定”的,则认定有在建项目。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4年1月1日以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得有欠薪失信行为正在公示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进行承诺,未承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bbsqztb.com/)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系统注册成功,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并注明项目名称。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
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5.2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 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5.3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咨询电话: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0574-87011318、8701128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时间:2020年4月 9日至2020年4月1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波保税区商务大楼七楼
联 系 人:商振月
电 话:0574-86822010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王晓岗、梁丽萍、金泽江、赵炜
电 话:0574-8688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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