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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2020NBHSQT018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0日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
1 | 海曙区横街镇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年 | 54.8895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三)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QT018”(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09: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70432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0920 传真:0574-8725895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4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4月23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
收件人:夏萍 联系方式:13586543489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十三、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13586543489 传真:0574-874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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