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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Z-QTJY(2020)-016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预选承包商进行公开征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实施的国有土地地上房屋拆除工程,内容包括:房屋腾空验收、拆迁期间场地管理、门窗封堵、保通工程、围墙工程、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场平工程等。
3、入围合同期限:自投标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年内。
4、预选承包商的承接业务范围: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预选承包商(投标入围)数量要求:15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8日17时。
6.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4月8日17时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未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关于本次投标的招标文件费用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帐 号:22010122000119736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从基本账户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传真:0574-2883017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未能按时到账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指新版系统,余同)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满足:
①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③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10、投标入围办法:
(1)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按评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排名在前的15家投标人入围;如出现并列则抽签确定其顺序,先抽中的排名在前;投标入围名额总数为15家。
(2)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3家且≤15家时,则全部入围,不再进行评分。
(3)若投标人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3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4)在投标入围单位确定后,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实、查处,若投标入围单位有被取消投标入围资格的,则后续投标人不再入围递补。
招标人有确定投标人入围资格的最终审定权,并无须对未入围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
联系人:王芸、沈滋炜
电话: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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