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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鄞州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塘溪镇政府批准,现就鄞州区塘溪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编号:宁东代(2019-001)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内容 | 资质要求 |
1 | 房建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2 | 装修项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3 | 市政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4 | 水利项目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四、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房建、市政、装修项目投标人:
2.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2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3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4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申请人);
3、 水利项目投标人
3.1投标人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2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公示期间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7、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地或注册分支机构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8、同一承包商、同一资质不得在本区4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正式入围。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1、领取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领取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塘溪镇人民政府新综治办二楼开标室)
3、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稿。
4、报名资料费:每个标项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单位必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并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详见公告下方附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企业注册分支机构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供)。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名及以上);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项的,则须分别提供其相应的标项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7、提供企业相关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的打印页。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总公司公章,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各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备查,无原件者将拒绝其报名资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塘溪镇人民政府新综治办二楼开标室),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应在2019年2月22日下午15:30前缴纳。2018年在塘溪镇入围的单位不能将履约保证金转做2019年的投标保证金,须重新缴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把本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在商务标内。
形式: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网银(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商业银行塘溪支行
银行账号:81320101302199224
九、业务咨询电话:
招标人:周主任 0574-88404435
招标代理人:周工 15267877892 0574-86879107
十、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监管及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574-884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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