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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曙区教育局下属学校食堂人员服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2018NBHSQT021(NBITC-201830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招标人地址:海曙区大梁街47号
联系人:郑亮
电话: 0574-87302315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严锋、吕赟,0574-87128864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四、标讯信息:
标题:海曙区教育局下属学校食堂人员服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20日
更正日期:2018年7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海曙区教育局下属学校食堂人员服务派遣项目
五、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的“入围家数”为:“5家,排序在前的3家签署入围合同,排序后2家为后备供应商。”
现更正为:“5家”。
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第6条“推荐中标原则(有效招标人数量为N,N≥3):(1)若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所有有效投标人均为入围中标候选人。按照评分自高向低排序,排序前N-2名签署服务合同,排序第N-1及第N名为后备供应商,在派遣服务单位被取消资格或派遣服务单位因故不能履行人员派遣服务时,后备供应商作为替补,签署定点采购合同;若入围中标候选人<5家的,招标人不再另行招标增补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2)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6家,推荐最终得分排序前5名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序前3名签署服务合同,排序第4-5名为后备供应商,在派遣服务单位被取消资格或派遣服务单位因故不能履行人员派遣服务时,后备供应商作为替补,签署定点采购合同;”
现更正为:
“推荐中标原则(有效招标人数量为N,N≥3):推荐最终得分排序前5名为入围中标候选人,若入围中标候选人<5家的,招标人不再另行招标增补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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