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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条件
本项目 月湖街道社区治理暨居家养老中心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 ,现邀请 2018~2019年度装修施工 库中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建设地点:镇明路631弄1号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40平米。
建设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等工程。
工程控制价:317306元
计划工期:于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
其他要求:
(1)经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库内单位自愿报名,由宁波润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波市远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宁波中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浙江东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凯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凯元建设有限公司上述7家单位参加本次建设邀请。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5000 元/天,以日累计。
3.参建单位确定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绝对值最接近的即为参建单位。如果所报下浮率相同,则从所有所报下浮率相同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中随机抽取确定。
4.报价须知
4.1 本项目报价下浮率范围为:2%~7%。
4.2 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提交截止时间
为2018年2月9 日8时45 分;提交地点为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4.3提交截止时间即选取开始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5.响应函要求
5.1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一);
5.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详见格式二,装入信封中密封,信封封面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响应函按规定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向建设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执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月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海曙区镇明路108号
联 系 人: 徐佩娜
联系电话: 13429367213
传 真: 0574-87191800
2018 年 2月 5日
格式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委托人姓名)系(承包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销、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函、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格式二
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
承包商 单位名称 | ||||
项目 组成人员 | 项目负责人(必填) | 联系方式 | ||
其他人员 | 联系方式 | |||
项目报价 | 我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控制价,按总价下浮率 (填写范围2-7)%参与报价,并按此报价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图范围内一次性包干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控制价作为合同附件。 结算时,联系单部分有控制价单价的参照控制价单价并按所报下浮率下浮,没有控制价单价的按现行浙江省2010版预算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重新组价并按所报下浮率下浮。 | |||
承诺 | 1、我公司已仔细研究本项目建设邀请函,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公司将根据《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18】1号)规定,严格按照本项目建设邀请函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 |||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建设的邀请,并做出如下承诺:
承包商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 上一条:海曙区防汛指挥及会商系统项目(土建类)建设邀请函 | 下一条:海曙区防汛指挥及会商系统项目(土建类)建设邀请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