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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外国语学校乒乓球选聘培训合作单位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6-21 14:28:33     阅读:次

一、业主单位: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

二、培训合作项目名称:乒乓球培训(仅限本校学生)

三、基本情况:位于校园内,乒乓球馆约260平方米。

四、合同合作期限:2017年7月——2019年6月。

五、公开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领取说明--根据方案公开选聘合作单位--当场公布结果

六、合作单位或个人(教练)资格要求:

(一)法人单位的承租资格

1、必须在宁波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运动场馆运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的培训业绩与信誉,单位法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五年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的单位。

3、承租人与实际经营者必须相符,不得挂靠于其它单位,宁波市中心城区内须有不动资产。

(二)教练员的承租资格

1、热爱体育教育工作,教学工作细心负责,具备相应训练项目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2、具备相应训练项目一致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体育专业协会会员,具有执教学校运动员2年及以上的经历,且在业界口碑较好,能力较强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练员。

3、执教教练员在宁波市中心城区内须有不动资产。

七、报名资料提交:

(一)单位提供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备查)。

2、单位法人签订的同类球馆承包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年内的有效合同)。

3、单位法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声明、近五年内无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4、合作方需提供教练员团队资料及培训取得成绩的具体书面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教练提供资料

1、教练身份证、房产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备查)。

2、教练无违法违纪行为声明、近五年内无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3、提供教练员团队资料及培训取得成绩的具体书面材料。

4、提供培训单位执教证明材料及学员参加比赛取得成绩的具体书面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由学校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要求者无参与资格。

九、报名地点:海曙悠云路409号。

十、报名时间:截止时间6月27日下午4:30。

十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联系人:杨老师  叶老师 电话:87239907  1806907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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