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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小学羽毛球馆合作单位选聘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6-03-07 09:34:58     阅读:次

     一、业主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南苑小学

二、合作项目:学校室内羽毛球馆

三、合同形式:固定期限

四、公开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预备会议--评审会议--公布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公示--签定协议

五、合作单位资格

(一)法人单位的承租资格

1、必须在宁波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运动场馆运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的培训业绩与信誉,单位法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五年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的单位。

3、承租人与实际经营者必须相符,不得是挂靠关系。经营人必须持有宁波市内的不动产。

(二)教练员的承租资格

1、热爱体育教育工作,教学工作细心负责,具备相应训练项目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2、具备相应训练项目一致的体育专业协会会员证明、教练员等级证书、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必须亲自执教,具有执教学校运动员2年及以上的经历,且在业界口碑较好,能力较强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练员。

3、执教教练员在宁波市内须有不动资产。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单位提供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备查)。

2、单位法人签订的羽毛球馆承包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年内的有效合同)。

3、单位法人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近五年内无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4、合作方需提供培训班教练员及培训取得成绩的具体书面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教练提供资料

1、教练身份证、房产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备查)。

2、教练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近五年内无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3、提供培训羽毛球学员的学校或单位情况证明材料。

4、提供学员参加比赛取得成绩的具体书面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由学校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要求者无参与资格。

   八、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南苑小学总务处(海曙区粮丰街129弄39号)

九、报名时间: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2点前

报名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87460478

十、预备会议时地点:

2016年3月14日下午2点   学校二楼会议室

十一、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波市海曙区南苑小学。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小学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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