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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园景区逸仙楼文化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7-09 16:18:48     阅读:次

一、合作项目:逸仙楼文化项目招租

二、逸仙楼基本情况:

逸仙楼位于公园中轴线中段西侧,清代建筑,坐西朝东,三重檐歇山顶式,两层木质结构建筑,三开间,水泥地面,占地面积161.28平方米,建筑面积393.85平方米。逸仙楼最早为原府学中文昌阁原物,由宁绍台道台充实藏书,开设了崇实书院。光绪31年(1905年)废科举,改书院为宁波府教育会。1916年8月22日中午,孙中山在后乐园参加宁波各界公宴并在此与在场人士合影留念。民国16年(1927年)建设中山公园时,用作宁波市立图书馆。中山公园扩建后,为纪念孙中山先生而被更名为“逸仙楼”,为浙江省文保建筑。

三、项目定位:文化类服务或产业项目。

四、合作期限:三年,三年后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确定是否续约。

五、项目要求:

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逸仙楼应在依法保护前提下合理有效利用,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体现逸仙楼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品位的原则,完善中山公园景区的文化服务和旅游功能;

(二)坚持以人为本,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文化成果,最大程度地实现向普通群众免费开放;

(三)禁止以如下方式开展经营性活动:背离公共文化属性,以各种名目对公众设置准入门槛;将逸仙楼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转租、承包、转让、抵押,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妨碍公共安全,对建筑造成安全隐患的及其他违背法律法规情形的。

六、招租形式:

按照有偿租赁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七、公开招租程序:

    报名——预备会议——递交项目详细经营方案——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八、评定原则:

    此次招租按照经营项目方案进行评定。评审小组对满足条件的招租方案进行评分,按照评分顺序推荐前三名的租赁商为中标候选人。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电子版);

2、文化项目策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大概经营方案、运营模式)(电子版)。

十、报名时间和要求:

2015年7月15日—7月30日可向海曙区城管局、海曙区文广新局报名并递交报名资料至邮箱:nbhswhj@163.com。

十一、报名联系人:洪嘉俐     联系电话:8918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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