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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收购物资设备评估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0-NBHS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收购物资设备评估权招标项目 三、采购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招标内容: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收购物资设备评估权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评估资格的评估企业,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乙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注册登记在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鄞州行政区域内并交纳税金,有固定的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价格鉴证师2名(含)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 2010 年8月 5 日至8月13 日(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14:00时至16:00时) 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楼34号窗口 。 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1楼34号窗口)。 报名、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何青青 电话:0574-87254352 传真:0574-87254352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1楼34号窗口)。 九、开标时间: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4楼420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递交时间: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帐 号:82160120111034042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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