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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海区桃李江南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桃李江南”商品房项目,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南侧、望海路西侧。总用地面积1786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226.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486.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739.8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27810.8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736.94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3.66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131.79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98.49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343.52平方米,电视电信机房建筑面积83.19平方米,居家养老建筑面积94.26平方米,门卫消控监控建筑面积65.28平方米,生活水泵房建筑面积108.89平方米,环网站建筑面积67.52平方米,门斗建筑面积41.24平方米,井道建筑面积202.18平方米。地上机动车停车位34个,地下机动车位为312个(其中人防车位98个),共计346个。小区住宅共有8幢,5幢楼均为11层,1幢15层,1幢17层,1幢18层;2幢低层商业,小区共计电梯13部。共计住户228户。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2.2交付计划时间为2021年12月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截止报名时间止(以物业管理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目前至少在管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住宅类物业管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未经监管部门备案盖章的,应提供项目物业管理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上述资料为准,未提供相应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或未能体现商品房住宅类建筑面积的或未能体现项目所在地域的或未能体现项目属性的或未能体现项目目前在管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 29 日至2019 年 4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如下(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诚信证明(由物业主管部门出具);
■业绩证明材料(含项目目前在管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5.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五家时,如招标人推荐一家,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四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招标人不推荐,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五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2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五家或大于等于三家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18 日10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4。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zhztb.gov.cn及www.nbwyxh.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傅作琪、石宗杰
电话:86279793、13777017071
传真:86279793 日期:2019年3月29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镇海区桃李江南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企业营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金 (万 元) | |||
交易代表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附 件 清 单 |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拟派项目经理诚信证明原件(由物业主管部门出具); ■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含项目目前在管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 |||
申 请 人 | 招标(代理)人审查意见 |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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