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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保税区大厦一楼改造工程(一标段)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9-06 18:54:38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保税区大厦一楼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保税区大厦一楼
  2.2招标控制价:2411727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保税区大厦一楼东侧拆除、装修工作,包括大小会议室、消防监控室、值班室、医务室、报刊快递室、办公室、商服公司办公室、银行票务间等的装饰装修、水电安装。2、大厦一楼整层消防和空调系统维修改造工作。上述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4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在“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保税区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在“系统”上查询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建项目。如系统中该项目负责人状态显示为“未解锁”或“锁定”的,则认定有在建项目。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单位。
  3.5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www.nbbsqztb.com/)”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bbsqztb.com/)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
  5.3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http://www.nftz.gov.cn/gov/)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春晓
  电话:0574-86817727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彭秀雅
  电话:0574-87939871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检监察组: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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