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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集散中心及创业大厦辅楼智能停车系统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W-2018-1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投标限价:人民币310000元
五、产品及供货期限
序号:1
项目名称:集散中心及创业大厦辅楼智能停车系统项目
数量:一批
范围:停车场道闸改造及新增
供货期限:30天。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2、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商(必须有授权书)
3、本项目的设计、验收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五楼(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
银行账号:39310001040010848
形式②:保险保单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保险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8.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6884569(银行咨询电话);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备注项目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7楼
联系人:邬骏腾
电话:0574-8681289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系人:王晓岗、梁丽萍
电话:0574-86884169、15057440481
传真:0574-86873236
招标文件1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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