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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周村公共配套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及商业运营项目 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0-31 14:46:02     阅读:次
一、项目编号:CBZJ-20236084
二、项目名称:迎周村公共配套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及商业运营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8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五、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1.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0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02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03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0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商务要求表  3、付款方式”
(1)商业运营部分:半年一付。
1)第一年按实际出租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其中免租期为4个月):每出租一户,中标人根据实际出租面积向招标人(出资方)缴纳承租租金(扣除免租期租金)。
2)第二年、第三年按商铺整体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
中标人向招标人(出资方)缴纳年度承租租金的50%;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半年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资方)缴纳年度承租租金的50%。
(1)商业运营部分:按实际出租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其中第一年提供4个月的免租期,第二、三年无免租期):每出租一户,中标人根据实际出租面积向招标人(出资方)缴纳承租租金(扣除免租期租金)。
6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商务要求表  5、合同终止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如发生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第一年、第二年商业运营商铺出租率不足60%(含),第三年商业运营商铺出租率不足80%(含)。
7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六、收费模式及标准  商业承租租金及对外租赁租金(元/月.㎡)”
1、第一年按实际出租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其中免租期为4个月);
2、第二年、第三年按商铺整体面积缴纳承租租金;
3、商铺对外租赁租金由投标人自行根据市场做综合评估定价。
1、按实际出租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其中第一年提供4个月的免租期,第二、三年无免租期):每出租一户,中标人根据实际出租面积向招标人(出资方)缴纳承租租金(扣除免租期租金)。
2、商铺对外租赁租金由投标人自行根据市场做综合评估定价。
8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四、结算及付款要求”
4.1商业运营部分:承租租金:        元/月.㎡。物业费包含在租金内统算,商铺对外租赁租金由乙方自行根据市场做综合评估定价。
4.1.1付款方式:半年一付。1)第一年按实际出租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其中免租期为4个月):每出租一户,乙方根据实际出租面积向甲方缴纳承租租金(扣除免租期租金)。2)第二年、第三年按商铺整体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年度承租租金的50%;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半年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年度承租租金的50%。
4.2物业服务部分:    元/月.㎡
4.2.1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注:先服务后付费,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扣除三个月的扣罚款项后在次月支付上三个月度服务经费。自然年付款周期如跨年的,在12月份完成付款。具体详见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4.3本项目的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服务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金)、各种保险],招商,运营,开办,人员工作服、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人员伙食费、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办公管理用房费、其他管理费),安全文明作业费,税金,其他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1商业运营部分:承租租金:        元/月.㎡。物业费包含在租金内统算,商铺对外租赁租金由乙方自行根据市场做综合评估定价。
4.1.1付款方式:按实际出租面积缴纳承租租金(其中第一年提供4个月的免租期,第二、三年无免租期):每出租一户,乙方根据实际出租面积向丙方缴纳承租租金(扣除免租期租金)。
4.2物业服务部分:    元/月.㎡
4.2.1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注:先服务后付费,丙方根据考核情况扣除三个月的扣罚款项后在次月支付上三个月度服务经费。自然年付款周期如跨年的,在12月份完成付款。具体详见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4.3本项目的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服务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金)、各种保险],招商,运营,开办,人员工作服、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人员伙食费、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办公管理用房费、其他管理费),安全文明作业费,税金,其他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2、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六、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迎周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宁波市镇海蛟川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方)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金锚楼镇宁东路818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0574-86455914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代理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87426203  传真:0574-8742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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