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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
因疫情原因,现发布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改造提升工程10KV专变增容配电工程(2000KVA至3200KVA)的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货期:第一批货物在4月20日前完成交货并就位,第二批货物在5月6日前完成交货并就位。”更正为“交货期:第一批货物在4月25日前完成交货并就位,第二批货物在5月10日前完成交货并就位。”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代收时间截止日期以该项目的延期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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