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驷桥东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09 09:11:4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新区映荷佳苑(为立项批复名称,地名办批复名称为驷桥东苑)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6]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名称:驷桥东苑;
项目类型:住宅;
项目概况:招标总建筑面积208148.89㎡;
项目地址: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东至桂平路,南至永和东路,西临望海大道,北至永乐东路。
标段划分:1个。
服务要求: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导则》(甬建发【2017】164)号规定,本项目要求提供三星级物业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完成过或在管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安置房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由项目所在地的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若证明中未体现为安置房项目的,则还需提供由相关政府机关出具的文件)。本市行政区域外的物业企业,参加报名时还需提交《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登记备案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须与学信网查询一致);无物业行业不良信用的信用证明(由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出具);且同时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安置房项目的个人业绩证明(由项目经理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若证明中未体现为安置房项目的,则还需提供由相关政府机关出具的文件);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已经缴纳2019年12月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况:目前仍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3月13日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于2020年3月13日17:00前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且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公对公转账形式)。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帐号:22010122000119736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于2020年3月13日17:00前发邮件至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人在收到邮件后回复发送(不晚于2020年3月13日18:00)电子招标文件(联系人:许钗英,联系电话:0574-87298497,邮箱:181897699@qq.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30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银行账号:22010122000119736;
咨询电话:0574-87298497。
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大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疫情期间)
若本项目开标时还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投标人须遵守《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按以下要求进行: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疫情防控承诺书》送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大门,在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nbjs.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74-89289121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
联系人:许钗英                 
电话:0574-87298497                       
监管机构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574-8928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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