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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6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宁波市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实行协议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甬采购办[2003]315号),已于上月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06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品牌、价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将不再另行公开招标,采用宁波市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2006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品牌、价格;供货供应商在宁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内择优选定。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本次协议供货的项目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多功能打印机、针式打印机、PC服务器、复印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十三项设备。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至2006年6月30日。
二、协议供货仅适用于年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年采购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应按现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招标采购。特殊情况需按协议采购实行的,事先报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
协议供货范围只限于公布的中标品牌、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产品。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产品,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另行组织采购。
采购人采购信息系统和其他系统集成,不得对其中的“办公自动化类设备”分拆进行协议采购,应严格按项目的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另行组织采购。
三、公布的协议供货中标品牌的价格为采购实施时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在实施采购时应“货比三家”,充分比较不同品牌设备的性能、价格和不同供应商的服务,并根据市场价格,结合采购数量,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协商定后题写《宁海县协议采购询价情况备案表》(后附各家公司传真报价单)。
四、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2005年4月14日公布的"协议采购办理程序"规定办理。供货供应商、品牌、价格及售后服务承诺具体情况查询宁海县财政税务局网站:(http://www.nhcs.gov.cn/); 采购办联系电话:65265612、65265620。
附件1:2006年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采购供货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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