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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仑区财政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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