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程建设 >  区级文件 >  查看详情

关于明确我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售价标准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2-12-07 09:37:39     阅读:次  

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售价标准,减轻投标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售招标文件,收费价格应当以弥补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用为原则合理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一般性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每套文件收费一般为200—300元;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每套文件收费一般为300—500元;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每套文件收费最高不超过800元;实行资格预审的,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

     三、项目技术要求特别高或交易内容特别复杂,招标文件制作难度和要求比较高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机构)同意,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四、重新招标的项目,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免费提供。

     五、招标人不得在以上收费标准外,加收图纸、技术咨询等招标文件所附设计文件的其他费用,但可以向投标人酌情收取押金。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