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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招标人(建设单位、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建筑业单位)、区监管办,区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等(统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同):
为确保区府办《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14]127号)精神的有效贯彻落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应开发了预选承包商诚信约谈与告知及评选信息全公示系统、创新评标办法的评标系统、中标单位评审及有关信息全公示系统、远程电子评标协调系统、“53种表象导向查处法”问卷调查及监督检查系统、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预警及推进督促系统等,并已将上述各项系统融入“公共资源交易及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决定于3月10日起全面上线运行,届时《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改革举措均将实现网上运行、实时反映、网上推进、网上监督。现将电子招标投标网上系统升级上线运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做好的相应工作是:
(一)登录中心【网上招标系统】准确下载升级后【电子投标(申请)文件一级目录生成工具V5.0】,至本地电脑;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一级目录组成],以及预制作《投标人资信标(资质与信誉)自评表》与《投标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附加条件”自评表》与《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审查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与《资格审查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
必须将上款一级目录组成、相应表单,以及运用升级后【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编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及其下载路径,作为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予以载明。上述相应表单模板, 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blztb.gov.cn,下同) “下载专区”查看或下载;【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可点击中心【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查看。
(二)登录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查看或下载新增“评标办法”约定后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模板,以确保制作完成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与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网上招标系统】和【网上投标系统】及【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相一致。
(三)登录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查看或下载诚信约谈通知书、《北仑区(开发区)预选承包商诚实守信告知书》、《诚实守信告知书回执》模板。今后,按规定组织预选承包商活动时,必须将上述“两书一回执”,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予以载明。
(四)登录中心【网上招标系统】,向中心提出项目招标申请时,对系统提示采用创新评标办法未达到规定数量级的,必须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办办妥有关审核、备案手续,并将审核、备案通过的原件递交中心一份;可查看采用创新评标办法的组成及具体项目。
(五)登录中心【网上评标系统】,在中心指定评标室组织具体项目评标(审)时,必须点击并进入“评标(审)活动和评委考评记录”工作流程,按照“一标一评”原则,对本项目评标(审)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评标(审)委员会的评标(审)行为表现情况示进行考核评价并填列,打印生成《评标(审)活动和评标(审)委员会考评记录表》。
二、潜在投标人,应当做好的相应工作是:
(一)登录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准确下载升级后【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至本地电脑。
(二)必须确认本地电脑已安装且具备Word2010(含)版以上制作Word文档的环境;且保证在上述环境下,按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已编制完成除《投标人资信标(资质与信誉)自评表》与《投标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附加条件”自评表》与《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审查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与《资格审查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外的相应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Word文档;并将上述Word文档另存为Pdf格式文件予以保存。
(三)打开下载至本地电脑【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按其引导:
1、导入按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规定成功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一级目录组成];
2、填列“投标参数”,《投标人资信标(资质与信誉)自评表》与《投标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附加条件”自评表》与《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审查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与《资格审查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
3、加载除上款相应表单外的Pdf格式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4、在确认完成上款操作的前提下,打印包含上述相应表单的完整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电子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包标识;
5、导出完整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至U盘、光盘和保存至本地电脑;
6、打开、检验保存在U盘、光盘和本地电脑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三、发包人(建设单位),应当做好的相应工作是:
(一)对采用创新评标办法且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及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承包单位诚信履约”菜单栏下“项目开工及工期”,准确填列工程施工项目开工日期及工期。如无法正常开工,须填列可预计或不可预计开工及无法正常开工原因。
(二)在工程施工项目开工且完成合同工期三分之一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及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承包单位诚信履约”菜单栏下“诚信履约问卷”,按照“53种表象导向查处法”的规定,准确填列《施工单位诚信履约调查问卷》,将其打印生成后,及时报送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抄送区监管办。
四、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的相应工作是:
(一)按规定实施预选承包商活动时,必须按诚信约谈通知书约定,对预入围承包商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体诚信约谈与告知,同时须及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诚信约谈与告知”菜单栏下“未约谈项目”,准确填列法定代表人是否准时参加约谈、是否收到《诚实守信告知书回执》、法定代表人未能准时参加集体约谈的书面申请是否获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取消入围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可查看或打印生成《北仑区(开发区)预选承包商诚实守信告知书》、《诚实守信告知书回执》。
(二)按诚信约谈通知书约定的约谈时间后三十一天内,对之前未能准时参加集体约谈的书面申请获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法定代表人,其主动联系且前来约谈的,必须进行相应诚信约谈与告知,同时须及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诚信约谈与告知”菜单栏下“再次约谈项目”,准确填列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约谈、是否收到《诚实守信告知书回执》、是否取消入围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点击并打开“诚信约谈与告知”菜单栏下“已完成约谈项目”,可查看相应项目已完成约谈情况。
(三)收到发包人(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诚信履约调查问卷》后一个月内,必须及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承包单位诚信履约”菜单栏下“诚信履约检查”,按照“53种表象导向查处法”的规定,准确填列《施工单位诚信履约情况检查表》,将其打印生成后,及时报送区监管办。
五、区监管办,应当做好的相应工作是:
(一)可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诚信约谈与告知”菜单栏下“未约谈项目”、或“再次约谈项目”、或“已完成约谈项目”,及时督促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预选承包商诚信约谈与告知活动。
(二)可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使用创新评标办法个数”、或“使用创新评标办法项目”菜单栏,及时督促招标人(建设单位)积极稳妥采用创新评标办法,组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活动。
(三)对发包人(建设单位)抄送的《施工单位诚信履约情况调查问卷》、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单位诚信履约情况检查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抽查,同时须及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并打开“承包单位诚信履约”菜单栏下“诚信履约抽查”,按照“53种表象导向查处法”的规定,准确填列抽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可点击并打开“承包单位诚信履约”菜单栏下“诚信履约问卷”、或“诚信履约检查”,或“问卷与检查进展”,对填制、报送诚信履约相关问卷及检查情况及时进行督促。
六、中心,应当做好的相应工作是:
(一)审查招标人(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招标申请时,登录中心【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对系统提示采用创新评标办法未达到规定数量级的,必须督促招标人(建设单位)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办办妥有关审核、备案手续,并将审核、备案通过的原件递交中心一份;可查看采用创新评标办法的组成及具体项目。
(二)须通过【网上交易服务管理系统】或书面,对预选承包商诚信约谈与告知开展情况,采用创新评标办法情况,诚信履约相关问卷及情况表报送、行业部门检查进展及相关情况、监管部门监督抽查进展及有关情况的信息,向有关部门及招标人(建设单位、发包人)予以发送。
七、电子招标投标网上系统升级上线运行前后,有关工作衔接要求:
(一)为确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完全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网上系统3月10日起升级上线运行要求,中心将在3月2日(星期一)把升级后的有关制作工具、有关文档及表单模板予以发布,以利各方提前查阅与下载:
1、在【网上招标系统】上,发布【电子投标(申请)文件一级目录生成工具V5.0】;
2、在【网上投标系统】上,发布【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
3、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上,发布新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模板;发布《投标人资信标(资质与信誉)自评表》与《投标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附加条件”自评表》与《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或《资格审查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与《资格审查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模板;发布诚信约谈通附件:0-附6知书、《北仑区(开发区)预选承包商诚实守信告知书》、《诚实守信告知书回执》模板。
(二)按照3月10日起系统升级上线的总体要求,为确保之前已进入中心开展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项目能持续顺利组织开评标(审),原【网上评标系统】原则上将延用至3月30日,此类项目如发生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失败又重新组织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或推迟组织开评标(审)且开评标(审)时间确定在3月30日之后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与中心相应项目负责人沟通对接,届时中心将以个案处理方式,一对一提供原【网上评标系统】的延续运用。
(三)3月31日后,中心应当对上款类型项目是否还在中心持续开展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进行全面梳理,待确认已无此类项目前提下,在电子招标投标网上系统上,须及时关闭【电子投标(申请)文件一级目录生成工具V4.0】、【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4.0】和【电子投标(申请)文件查看校验打印工具】。
附:1、投标人资信标(资质与信誉)自评表(模板)
2、投标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模板)
3、资格预审申请人“附加条件”自评表(模板)
4、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模板)
5、资格审查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模板)
6、资格审查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表(模板)
7、诚信约谈通知书(模板)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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