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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本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要求,我办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项目名录库我办以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本年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项目名录库。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机制依照公管机构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在认真梳理我办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组成,抽查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的比例。三、组织实施“双随机”检查活动2021年1月份起,我办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已完成对23家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抽查工程招投标备案资料。三个季度共抽查了15家代理机构18份工程招投标备案资料,重点检查备案的代理合同、开评标资料、招投标书面报告及招标文件等,对其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11家单位招投标备案资料内容齐全规范,归档整理及时,3家单位备案资料中缺少评标报告,2家单位代理书面报告不完整。二是抽查招标文件编制。随机抽查10家代理机构编制的告知性备案招标文件,发现大多数单位招标文件编制比较规范合理,但由于部分单位代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不严谨,招标文件编制出现一些明显纰漏和错误,其中1家单位实质性响应条款设置有误,1家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出错。三是抽查代理机构开标活动。随机抽查15家代理单位开标活动,发现多数代理人员开标活动操作规范正确,有1家单位开标、定标程序不规范,1家单位在不见面开标群里公布的表格数据有误,1家单位同时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四、公开检查结果 ,做到及时整改1.要求各受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检查现场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办。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根据我县”三色令”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其作出黄牌警告和暂停承接业务的处理。2.每季度发通报公开检查结果,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针对通报中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内部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培训和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发布等招标代理行为,高度重视质疑回复办理、档案资料归集等工作,切实提高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质量。象山县政务办交易管理科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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