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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办法》解读(五)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7-02 09:44:13     阅读:次
问:村级工程中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如何界定?
答:村级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项目:包括中小型项目的非“简易项目”和大型项目。
1、“简易项目”:中小型项目除了可以村集体自建的“简易项目”外均为非“简易项目”。
2、大型项目:建安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项目。
注: a、建安投资在8万元以上(注意不是20万元以上)的桥梁新建、改建工程、水库、海塘、山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及涉及公共安全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均为必须公开招投标项目。
    b、非“简易项目”中可以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委托专业的施工单位实施的项目: (1)建安投资在8万元以上的污水、供水工程(水务集团) (2)建安投资在8万元以上的供电工程(供电公司) (3)建安投资在8万元以上的弱电工程(移动、电信、联通、广电)
    c、非“简易项目”中可以采用“成品定制(含安装)”自行采购的项目: (1)路灯;(2)标识标版;(3)成品栏杆、栏板;(4)宣传橱窗、广告标版;(5)健身器材安装;(6)塑胶场地铺设;(7)门楼、牌坊、凉亭、长廊、连廊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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