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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十三)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3-02 14:22:12     阅读:次
问: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和公示期是多少?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是何时?
答: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指定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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