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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浙江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浙财采监〔2020〕10号),各级财政部门对全省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开展考核,并汇总报送省财政厅。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评,最终考核结果为优秀。此次考核实行同级考核,考核内容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集中采购机构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其中,前四项内容由考核部门派出的考核小组进行量化评分,最后一项由被考核单位同级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打分。县财政局通过现场抽查2018-2019年度12个采购项目,并走访收集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共计收到33份《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最终评定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成绩为优秀。今年以来,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上线“政采云”平台交易,交易全过程实现电子留痕、可溯可查,让投标单位不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目前已顺利实施160余个项目。规范集采项目采购文件范本、增加意见征询公示、对部分项目进行专家论证等,从源头上降低集采项目质疑率,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已实现“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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