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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稳步开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贯彻工作,落实各部门职责, 10月19日,我办特邀宁波市政务办副主任曹剑波作专题培训。全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基层平台业务经办人、中介企业在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曹剑波副主任详细解读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及意义、主要创新亮点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创新模式,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赵勇主任总结发言,《条例》进一步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交易基本规则和程序、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交易责任, 为各部门、镇乡(街道)今后有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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