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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理解即将实施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准确掌握《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精神和新的规定,9月2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法制讲座特邀原宁波市政务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叶向阳作专题辅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其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首创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中监管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共同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条例》进一步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落实了交易责任、规范了交易行为、明确了交易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此次授课详细解读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立法亮点,以及招标投标管理的13个方面,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提纲挈领,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贯彻实施《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是当前我县法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阶段性改革成果的最佳标志,为推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的改革深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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