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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一)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8-18 17:21:26     阅读:次
问:县级平台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是什么?
答:本县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范围包括:
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3、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绿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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