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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开展条例集中学习研讨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5-22 11:03:30     阅读:次
5月19日晚,县公共资源交管办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务虚会,集中学习《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办全体干部职工20余人积极参与并踊跃发言。
《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会上,通过逐条分析,全体参会人员对条例中规定的管理职责分工、交易平台建设、交易目录管理、交易基本原则、监督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有了明确的概念和认识,对条例中提出的实行集中监管与共同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设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了进一步的详细了解。同时结合办实际工作现状,就条例实施后可能出现的职能、职责变化以及工作困难进行分析与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工作建议。
   《条例》进一步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落实了交易责任、规范了交易行为、明确了交易程序,有利于促进公平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县公共资源交管办负责人表示:“《条例》中重推的集中监管与共同监督体制解决了交易活动中的同体监督、监管缺失等问题,其工作量大、要求高、责任重,但我们要有担当的勇气和能力,多沟通、强协作,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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