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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序开展,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于去年11月开始实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一项目一考评”工作。自实施以来,已对我市11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230余个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了考核评分。推行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一项目一考评工作,较以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年度考评制度,更加全面、客观、公正。一是考评制度更科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以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善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职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实行招标文件备案、项目开评标、标后服务评价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过程中所涉及的业务行为进行全面考评。二是考评职责更清晰。明确考评主体,由监管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创新考评方式,采用项目扣分制,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考核扣分。明确考评职责,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自承接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结束全过程制定了24条扣分标准,由考评小组成员针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依据考评内容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登记,做到评定有理有据。三是考评整改更到位。以年度为扣分累计段,在扣分累计段内代理机构或从业人员扣分累计达到规定值时,对其进行暂停承接新业务的处罚。在此基础上,采取“考学结合”的方式,对达到累计扣分规定值的代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强制考学,即必须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且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新的招标代理业务。我市推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一项目一考评”工作,通过“管、考、罚、学”相结合的模式,在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的从业行为、加强业务能力、提升职业素质、端正服务态度等方面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截止今年7月底,已对3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暂停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处罚和培训再学习,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均达到考核要求,重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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