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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管理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7-05 06:49:39     阅读:次
    为贯彻落实“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精神,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争速,象山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管理的若干意见》,分四部分对标后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象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标后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并将标后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二是明确招标人标后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职责。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报告制度,工程前期、中期、后期报告次数至少各1次。标后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对11种标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实行问责处理。三是借力现代科学技术。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总包或专业承包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以上(分包工程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在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安装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加强标后跟踪落实。四是加强项目标后管理督查联动。实行“1+X”联合检查制度,由标后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县发改、建设、水利、交通等组成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小组,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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