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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今年以来象山县先后出台多项制度,规范中介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的行为管理。 4月,象山县交管办出台《评标区从业人员若干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 “两隔断”,即在开评标现场对招标代理人员与评标专家的联系予以隔断,招标代理人员与监管人员的单独联系予以隔断。此外,县交管办与县公安经侦大队建立案件联系制度,对招标代理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制定《招标代理负责人约谈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截止目前已约谈2人。为重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该县还先后出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测试制度》、《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红黑名单制度》,其中“红黑名单”制度改革招标文件备案流程,入围红名单从业人员送备案的招标文件实行即办,该模式有效激励招标代理人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该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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