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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宁海县茶院乡柘浦王村金高于茶叶基地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海县茶院乡柘浦王村金高于茶叶基地承包
二、项目地址:宁海县茶院乡柘浦王村
三、项目范围:40亩。(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包要求)。
四、承包要求:保持原状不变,如改种需要审批手续
五、承包年限:7年
六、招标底价:10000元/年。
七、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竞包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押金不予退还,该标的重新发包。
八、竞包人须知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土地承包要求。
(2)承包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承包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包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政府征用:承包人无条件服从,承包终止。而招标人将不赔偿任何损失,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承包后至征用前存在的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归承包人所有,其它归招标人。租金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投入的所有不动产归招标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出借所承包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移交前项目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7)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
(8)水、电、路等一切基础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自行安排,发包人配合承包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宁海县茶院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投标报价中标,中标人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合同签订
开标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2楼)。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竞包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包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十三、发包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发包文件。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五、没有报名和购买发包文件的竞包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人民币(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宁海县茶院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茶院乡综合文化站3楼)。
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十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茶院乡柘浦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茶院乡柘浦王村
联系人:叶雪爱
联系电话:1505268085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2楼
联系人:徐慧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323595、6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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