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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办公楼集体房屋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1-16 13:13:43     阅读:次

原办公楼集体房屋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X-ZB(2021)-043  

一、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原办公楼集体房屋出租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五、座落地址:咸祥中路139号

六、出租面积及现状: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七、租赁用途: 生产、经营,不做他用。生产、经营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八、租赁年限: 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租赁价格:租赁底价为60534元/年,按投标人中标报价结算租赁费。

十、付款方法: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缴付三年全额租金。

十一、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自然人或法人。

2、提交投标押金后视作报名成功。

3、开标当日需提交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开具的租赁投标押金收款收据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

十二、投标押金:

1、参加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押金后方可参加投标。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投标押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如为企业的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如为个人的采用网银形式,请勿以库存现金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咸祥支行

银行账号: 81330101302060513

2、投标押金缴付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开具投标押金收款收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6:00时止。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进行,逾时作弃权处理。

2、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出示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开具的租赁投标押金收款收据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否则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报价。

3、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村长 电话:13362832879

4、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电话:15058476112

十四、参加投标报名单位需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民币(不退),于开标前缴纳,否则作无效处理。

十五、详细事项:依据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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