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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祥镇南头村厂房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X-ZB(2021)- 041
一、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咸祥镇南头村厂房出租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五、座落地址:咸祥镇南头村
六、出租面积及现状:房屋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建筑结构部分砖木、部分混合。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原承租方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七、租赁用途: 生产、经营,不做他用。生产、经营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八、租赁年限: 五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租赁价格:租赁底价为32850元/年,按投标人中标报价结算租赁费。
十、付款方法: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一次性缴付五年全额租金。
十一、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仅限南头村本村村民。
2、提交投标押金后视作报名成功。
3、开标当日需提交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身份证上的住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招标人开具的租赁投标押金收款收据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
十二、投标押金:
1、参加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押金后方可参加投标。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投标押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如为企业的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如为个人的采用网银形式,请勿以库存现金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咸祥支行球山分理处
银行账号:81330201302014984
2、投标押金缴付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开具投标押金收款收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16:00时止。
注:中标人的投标押金不予退还,直接转为租金。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0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进行,逾时作弃权处理。
2、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出示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身份证上的住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招标人开具的租赁投标押金收款收据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否则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报价。
3、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史孟平 电话:13967818943
4、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电话:15058476112
十四、参加投标报名单位需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民币(不退),于开标前缴纳,否则作无效处理。
十五、详细事项:依据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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