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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中河街道锦寓路928号房地产招租项目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5-22 08:59:37     阅读:次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汪董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鄞州区中河街道锦寓路928号房地产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规模:独栋综合楼,1-5层,总建筑面积共2631.05平方米,房产证用途:工业。

    2、项目地址: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汪董村

3、租金:年租金最低价:1200417元/年。

4、租期:8年(采用 5+3 模式,即第一阶段合同出租期限为 5 年;5 年后如无政策要求,经双方同意后续签第二阶段合同,出租期限为 3 年)。招标人另提供45天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从免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产经纪或商业管理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日期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为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编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20.191.214.173/home/index)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标书费开票信息填写表》,并于2020年5月29日17:00前缴纳标书费;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缴纳标书费截止时间至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标书费开票信息填写表》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系人:王芸,联系电话:0574-87298497,邮箱:410544083@qq.com)

汇款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登记号【YZ-NCCQ(2020)-006】,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招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确认投标人已支付的招标文件费,请给予配合。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帐号:22010122000119736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从基本账户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传真:0574-2883017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未能按时到账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建微信询标群进行收发。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租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汪董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汪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1501-06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沈滋炜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标书费开票信息填写表.doc 文件下载
6(招标文件)鄞州区中河街道锦寓路928号房地产招租项目5.21(定稿)(上传).pdf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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