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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度,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第二纪检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惩防体系建设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进和规范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按照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从而落实责任、强化执行。研究制定了《市“一办一中心”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组织召开市“一办一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在会上作讲话,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头脑清醒,杜绝侥幸心理;坚持科学预防,抓好制度执行;坚持真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等五个方面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同时,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已组织开展了6次办事窗口作风建设的检查,开展了2次对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如召开“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党员干部在“真学”和“实做”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使党员干部学做经常,以进一步增强市“一办一中心”上下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活动,坚定党员干部尊崇党章、践行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组织到大岚革命烈士墓开展祭扫先烈活动,学习先烈们严守纪律、无私奉献、勇于拼搏的精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室、展板、走廊等场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三、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28条办法”、“六项禁令”,宁波市委“28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创优工作环境。落实重点项目招投标专人联系制,组织开展服务对象走访服务活动,一方面为服务对象提供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另一方面征求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服务基本建设项目效能评议活动,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春节前走访慰问河姆渡罗江村的困难群众、老党员、老干部家庭,发放了慰问金。加大对“双百”结对村鹿亭乡东岗村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系村石潭村的帮扶力度。此外,2017年上半年度还受理招标采购方面的有效投诉11件,主动协助分中心和业主及时处理各类异议质疑,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常秩序,更好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工作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配合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市级平台涉及“最多跑一次”工作事项一共5项,其中窗口直接能办结事项4项,如招标方式核准、招标书面报告备案、交易单位信息登记、供应商注册等均已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完成操作及办理,即使需要到窗口提供纸质资料,也只需跑一次即可办结。此外,还以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评议,如设置网上主任信箱、设置群众意见箱、聘请招投标行风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五、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组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理论学习的参学率达到100%。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六个一”学习制度,形成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分中心主任座谈会、招标采购工作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对市“一办一中心”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配合市委巡查办开展巡查工作,深刻查摆分析问题,提前研究整改措施,确保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提升了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
六、履行单位职责,加大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一是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评估执行情况监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体系。二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会同市住建局完成我市23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2016年度考核工作,对定级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上半年在我市招标投标网“曝光台”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2次计3家建筑业企业,向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违反招投标法提供虚假材料投标1起,向公安执法部门提送扰乱开标秩序行为1人,要求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检察系统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个人明确时间期限为5年内。四是加强与市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介绍招投标监管程序,为其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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