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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奉化区溪口镇牌门南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02 09:11:24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溪口镇牌门南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溪口镇蒋氏宗祠周边,分两个区块。
项目规模:1.牌门南路全长约250m沿线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0800㎡(其中建筑占地约5110㎡),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9965㎡(含屋顶),景观面积约5690㎡;2.溪口电影院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2610㎡(含屋顶)。
设计概算:本项目招标建安工程限额暂定3550万元,其中建筑改造工程限额暂定1696万元,市政公用工程限额暂定:530万元,景观工程限额暂定:1324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2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
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的能力。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不得评定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系统提供的(勘察设计)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2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且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其它要求: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在发预中标公示之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7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8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日 9 时至 2020年4月9日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综合受理29号窗口),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 式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如以单位网银形式支付的,应提交加盖有银行业务章的银行电子回单,并在电子回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为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汇总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在电汇操作时备注标明所投项目名称,为防止汇款失误,可在汇款后及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到账,并在开标当日向中心工作人员申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查询电话:0574-88873990.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 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21 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注: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3、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提交
窗体顶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2日14 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自驾方式到达开标地点,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是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6.5、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7. 招标公告发布
窗体顶端
7.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任工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徐新宇、余晓勤
联系电话: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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