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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处房产经营权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4-10 11:41:49     阅读:次

受余姚市中医医院委托,本公司将对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处房产3年经营权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层内北门东面,实用面积约70平方米,经营范围须为商业零售。三年承包费底价:31.5万元。

第1年的承包费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必须在前一年的承包期到期日前3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二、承包年限:3年,起止日期:2019年6月 1日至2022年5月 31 日。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从事3年以上,具有连锁网点的超市类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6:30止

2.报名地点:余姚市长新路50号203,报名费(招标文件费)300元

3.联系人:王丽萍(0574-62639489)

4.报名资料: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五、现场看样时间:自行踏勘

六、投标保证金1万元(不计息),缴入本公司,到账截至时间2019年4月22日下午4:30,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交纳,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一律不收。

收款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城区支行

账号:39612001040000265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

2、投标地址: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6号门电梯直达,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 。

2、开标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6号门电梯直达,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

九、联系方式

招标方:余姚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62674926

受托方: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禇奇松

联系电话:62639386

联系地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

十、其他

1.主管部门:余姚市卫生健康局(盖章)

2.招标方:余姚市中医医院(盖章)

3.受托方: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处房产经营权承包招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处房产3年经营权承包

 

2

 

招标方

余姚市中医医院

 

3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从事3年以上,具有连锁网点的超市类企业

4

现场踏勘时间

自行踏勘

 

5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8日下午16:30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2日下午16:30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2 份

 

9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

 

1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6号门电梯直达,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

 

11

 

开标时间

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

 

12

 

开标地点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6号门电梯直达,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

 

13

 

开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14

 

开标结果的公布时间

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6日

 

15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

 

 

一、招标项目名称: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处房产3年经营权承包

二、招标方:余姚市中医医院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从事3年以上,具有连锁网点的超市类企业。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方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4:30前到代理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万元(不计息),缴入本公司,到账載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下午4:30,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交纳,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一律不收。

收款单位: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城区支行账号: 39612001040000265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

3、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撤回投标书的

2)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3)中标方放弃中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

(一)标的位于余姚市中医医院住院楼一层内北门东侧,实用面积约70平方米,经营范围须为商业零售。

(二)经营权承包年限:3年,起止日期: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 5月31日。第一年承包费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必须在前一年的承包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人付清。合同期满后,经院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经营要求

经营范围须为商业零售。经营范围包括定型包装类食品,生活日用品,水果鲜花等,同时禁止销售烟草。

七、招标要求:

1、制作医院超市经营方案:具体阐述超市经营定位及具体管理和运行方案,包括人员(含分工和职责)及设备配置。

2、制作内部经营环境、门面形象方案:需针对本项目制作出合理的内部经营环境及门面形象方案,包括内部环境整洁、有序,必须提供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进餐及休息所需的桌椅;门面设计美观大方。

3、阐述食品安全及定价: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价格合理。

4、投标方对自身条件作出陈述,包括企业注册资本、经营门店数量、是否具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中心、医院经营经历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等。

5、本项目招标方仅提供场地,投标方应自行勘察现场,招标单位不再另行组织,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要求修改公告内容。投标方充分了解相关国家政策和规定,有关经营许可、工商注册等事项,均由投标方自行办理(招标方可协助)。

6、中标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指导、检査和监督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如果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或双方事先约定的行为,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没有履行事先约定的经营服务承诺,招标方视情形作出警告、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等相应处罚。

7、产权归属:本次招标为经营权承包招标,房屋内主要设施设备的产权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改造申请及改造方案均需由招标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8、经营权承包合同非因招标方违约原因解除或终止,房屋内固定装修无偿归招标方所有。经营期满,中标方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演不得拆卸,招标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9、招标方原有的设备设施供中标方使用,若损坏或者丢失则需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经营范围须为商业零售。经营范围包括定型包装类食品,生活日用品,鲜花水果等,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禁止销售烟草,且须24小时营业。不得更改中标的品牌。

2、房屋按现状经营承包,中标方不得对房屋擅自拆、搭建。经营承包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中标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招标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经营承包费不予退还。经营权承包期满,中标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饰不得拆卸,院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中标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院方书面同意,并在经营权承包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经营权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自觉接受院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责任。

5、经营权承包期间中标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卫生许可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院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经营权承包期间中标人自理水、电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7、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售物品、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及奖惩考核。

8、超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招标方负责承担超市消防器材配备,中标方需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超市消防安全达标。

10、中标方所用人员与招标方无隶属关系,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同时中标方必须承担超市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经营权承包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院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承包费折算后退还。

12、经营权承包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履约保证约定: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承包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医院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4、经营权承包期满,中标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九、交割及相关规定

招标方暂于2019年5月 15 日前完成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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