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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19年9月17日上午9时至10时(延时除外)在本公司“网上竞价平台”举行网络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批废旧电缆,起拍价:24900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
注: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请竞买人仔细看样后参拍。标的属于报废状态,不得重新使用。提取过程中及提取后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包括安全问题)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标的所在地。
四、拍卖方式及报名操作事宜:本次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
1、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平台”上按规定递交身份证明及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并注册成功。
2、竞买人须在2019年9月16日下午4时前在本公司“网上竞价平台”上报名登记(如实填写拍卖保证金支付信息),同时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以转账、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以实际到账为准,缴款人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网上竞价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竞买人在竞价前仔细了解网上竞价方式,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本公司咨询。
六、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
2.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pai.com);
3.余姚日报;
4.标的物所在地张贴。
联系电话:13905844069 62700869谢先生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四明广场)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拍卖须知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同属于拍卖事务的法律性文件,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作出参加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本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一批废旧电缆,起拍价:24900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
注: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请竞买人仔细看样后参拍。
二、本次拍卖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平评报字【2019】0266 号)的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现场踏勘并亲自调查为准(拍卖人设定集中看样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自行承担标的物瑕疵风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交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标的或拒付成交款。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本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拍卖对象。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本公司在拍卖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拍卖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或解除其竞价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五、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缴纳拍卖人保证金(不计息)。
六、竞买人在竞价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和密码是参加平台竞价的必要依据,应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转交他人、遗忘或被盗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负全责。
七、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在竞得标的后,按本《拍卖须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本公司有权对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在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网上竞价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九、本次网络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相关当事人和委托方负责监督。竞买人应在标的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按系统默认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按规定自行报价。在系统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二分钟内,仍有竞买人出价的,系统将自动顺延五分钟(以此类推)。如无人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判断最高应价者为该标的的买受人。
十、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下午4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拍卖文件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毁约,已交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特别注意事项:
1、用户的网站注册人名称必须与拍卖保证金交纳人名称、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委托人无关。
2、拍卖标的均以现状拍卖、交付;标的以移交当天的实物、数量为准,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介绍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佣金后,由委托人将现状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3、拍卖标的均属于报废状态,不提供合格证等相关凭证,不得重新使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4、拍卖标的须在2019年9月26日下午4时前提取完毕,提取过程中及提取后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包括安全问题)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拍卖方无涉;逾期未提取完毕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不得随意搬动,如有损坏须作价赔偿。
5、买受人在缴清所有款项、提取标的物后,提取现场经委托方现场检查确认无损坏,如有损坏买受人须恢复原样(费用自理),由委托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方可退还拍卖保证金(不计息)。
6、由委托人出具拍卖成交款收据,无其他任何相关票据。
十二、拍卖结束后,拍卖结果将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拍卖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三、买受人须在拍卖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佣金(贰仟元整)。否则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逾期交纳或不交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成交款交至委托人(户名: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朗霞支行,账号:39617001040001086)。
佣金交至拍卖人(户名: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
十四、买受人的保证金凭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及收据退还(不计息)。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个工作日后,竞买人本人凭身份证及收据到本公司自行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退还至原账户。
十五、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本公司无涉。
十六、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竞价活动的委托人、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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