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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59号等7套商铺拍卖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13 12:56:50     阅读:次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59号的商铺等7个标的(新舜宇集团对面),单价 7200元/平方米起拍,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

用途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59号

224.34

商业

242.29

30

2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1号

244.37

商业

263.92

30

3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3号

216.27

商业

233.58

30

4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5号

255.3

商业

275.73

30

5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7号

270.17

商业

291.79

30

6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71号

221.5

商业

239.22

30

7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73号

1262.76

商业

909.19

160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展示时间、地点: 2020年4月3、4日于标的现场。

四、报名须知:1、报名者须于2020年4月9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到账为准)。2、自然人携身份证原件,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资料于2020年4月9日16:30前到前到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四明广场)办理竞买手续,并注册网拍账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路270号  联系电话:62700610 13905844069

详情请登录:http://www.nbpai.com.cn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拍 卖 须 知

    受委托,本公司(拍卖人)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一、 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59号的商铺等7个标的(新舜宇集团对面),单价 7200元/平方米起拍,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

用途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59号

224.34

商业

242.29

30

2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1号

244.37

商业

263.92

30

3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3号

216.27

商业

233.58

30

4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5号

255.3

商业

275.73

30

5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67号

270.17

商业

291.79

30

6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71号

221.5

商业

239.22

30

7

余姚市城区丰悦路373号

1262.76

商业

909.19

160

二﹑报名办法:

1、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展示时间、地点: 2020年4月3、4日于标的现场。

3、报名者须于2020年4月9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

4、自然人携身份证原件,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资料于2020年4月9日16:30前到前到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四明广场)办理竞买手续,并注册网拍账号。

5、非自然人报名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6、自然人报名需委托竞买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共同到达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三、拍卖规则:

    1、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2、拍卖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3、拍卖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延时除外)

4、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5、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定网上出价的有效及成交,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拍卖师有权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6、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1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7、竞买人:

①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经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拍卖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 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④ 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或遗失,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

① 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并已达到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0年4月13日17:00前到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9、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或在线上拍卖结束前网站公告(通知)。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10、办理产权过户的权利人名称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完全一致,不可更改。

1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按成交价的2.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12、凡涉及“本公司”即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有拍卖违约记录的竞买人本公司有权拒绝其参加报名。

四、税费承担:

1、拍卖成交的,办理不动产证权属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拍卖标的在成交之日前若有水、电、燃气、通讯等欠费的均由委托人承担,成交之日起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款项支付:

买受人须在2020年4月20日前付清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的40%,尾款须在2020年5月10日前付清。付款账户:户名: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

买受人若未能及时支付佣金的,拍卖人有权在拍卖保证金里优先扣除。

六、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在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委托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七、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仅以房地产本身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尽职调查,一经参拍,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若门牌号等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

3、标的拍卖成交后的不动产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若涉及需要重新评估或者测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权证证载面积,拍卖标的的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过户时不动产相关部门核定登记为准。

5、若涉及标的及相关配套设施需要维修的手续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剥落、裂痕、上下水道堵漏水、门窗损坏、门锁损坏、水电线路老化等。

6、成交之日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委托人承担,成交之日起的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承担。若须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由买受人承担。

7、若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8、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开通)及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数字电视、燃气、通讯等。

八、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它:

1、若有其它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2、本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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