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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开始在“网上竞价平台”对浙B991B5旧机动车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B991B5旧机动车。品牌型号:尼桑牌ZN1033U2G4;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12月;行驶里程:约50000公里。强制险期限:2016年12月;年检期限:2016年12月;起拍价:38000元;竞买保证金:8000元。
注:车辆有轻微涉水,并有1条违法记录。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请仔细看样后参拍。
二、标的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9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地点:陆埠镇人民政府。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四、拍卖方式及报名操作事宜: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1、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平台”上按规定递交身份证明及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并注册成功;2、竞买人须在2017年9月20日下午4时前在“网上竞价平台”上报名登记(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支付信息),同时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新建支行,账号:61020122000255779,以转账、电汇、网银或现金的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如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必须及时向本公司提交现金缴款单原件)以实际到账为准,缴款人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网上竞价方式,有疑问应及时向本公司咨询。
具体内容请登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产权交易招标公告栏”(http://www.yyztb.gov.cn)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yypm.com.cn) 查询。
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联系电话:62724638
公司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3号2楼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须
知
拍卖会名称:浙B991B5旧机动车网上拍卖会
拍卖标的:浙B991B5旧机动车
拍卖会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开始
拍卖方式:网上竞价
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水北路13号
公司网站:http://www.yypm.com.cn
公司电话:0574-62724638 传真:0574-62651961
监督电话:0574-62835252(市招标办)
拍 卖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拍卖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须知》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拍卖标的
第四条 拍卖标的: 浙B991B5旧机动车。品牌型号:尼桑牌ZN1033U2G4;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12月;行驶里程:约50000公里。强制险期限:2016年12月;年检期限:2016年12月;起拍价:38000元;竞买保证金:8000元。
注:车辆有轻微涉水,并有1条违法记录。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请仔细看样后参拍。
第五条 本次拍卖标的数据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及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拍卖人在拍卖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买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拍卖标的,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条 标的情况说明: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交付;拍卖标的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提取前须办理车辆强制险,提取过程中及提取后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的交易、过户手续须在2017年10月10日下午4时前完成,买受人凭拍卖人和委托人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相关的税费以及补证、年检、违章扣分、各种所欠的规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后新的车辆转籍证明、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
未能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或相关证件与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属违约,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拍卖前期活动
第七条 拍卖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可参拍的对象。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拍卖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或解除其拍卖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一)竞买人在竞价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和密码是参加平台竞价的必要依据,应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转交他人、遗忘或被盗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负全责。
(二)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在拍得标的后,按本《拍卖须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拍卖人有权对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网上竞拍
第九条 本次拍卖会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在 “网上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网络拍卖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相关当事人和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竞买人应在标的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按系统默认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按规定自行报价。在系统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二分钟内,仍有竞买人出价的,系统将自动顺延五分钟(以此类推)。如无人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判断最高应价者为该标的的买受人。
第十条 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拍卖文件。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违约,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一条 特别注意事项:用户的网站注册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买受人名称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第十二条 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权利登记或变更、标的交付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拍卖后期工作
第十三条 拍卖会结束后,拍卖结果将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拍卖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对书面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书面回复后起15个工作日内向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十四条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的次日起(节假日除外),由拍卖人凭竞买人报名时登记的户名及账号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如未收到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拍卖人联系。
买受人须在2017年9月29日下午4时前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和拍卖成交款5%的买受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转为履约保证金,过户后凭新的车辆转籍证明或车辆行驶证到拍卖人处退还。
以上款项请汇入拍卖人账户(开户单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新建支行,账号:61020122000255779)。
拍卖人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和拍卖成交款收据,委托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第十五条 标的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并确认已转到指定账户后,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附 则
第十六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第十七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人、拍卖人所有。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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