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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海域告字〔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象政复〔2023〕44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高塘岛乡孝贤湾乌龟山渔需物资配套码头工程象海出180号宗海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海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编号 | 坐落 | 出让面积(公顷) | 海域用途 | 用海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象海出180号 | 象山高塘岛乡孝贤湾乌龟山附近 | 2.0026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0.8919公顷,港池、蓄水1.1107公顷 | 91 | 30 |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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